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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酒泉市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两起涉企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王某是某公司的负责人,承揽原告两家公司的建筑工程。签定承揽合同后,王某一直拖欠承揽费,原告两家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为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在了解原告诉求及案情后,诉服中心法官认为该案虽然标的额较大,但是双方争议较小,采取诉前调解方式更有助于解决矛盾。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后,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收案后,人民调解员听取双方调解意见后,对他们释法明理。最终,原告主动放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被告王某于2023年3月和4月分两期向原告两家公司给付承揽费38485元。
近年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牢牢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企业司法需求为导向,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大涉企金融案件调解力度,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杨 丹)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