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公司非法占地硬化地面和建设人行天桥被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皖新闻讯4月14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自然资规监罚〔2023〕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1月1日对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硬化地面和建设人行天桥一案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11月,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新站区淮海大道南侧沿线,东至龙脊山路,西至护城路土地硬化地面和建设人行天桥,总面积0. 2594 公顷(其中耕地0. 2149公顷,未利用地0. 044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0. 1115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0. 1479公顷)。

考虑到合肥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线内,不占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后续可以通过完善手续消除违法状态;且该项目属于已竣工的公共基础设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也已申请保留不予拆除,为避免给公共利益带来较大损失,因此,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建(构)筑物作出没收处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

2.对非法占用的0.2149公顷(合3.22亩)农用地(耕地)按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计人民币32235元;对非法占用的未利用地(河流水面)0.0445公顷(合0.67亩)按每平方米5元处以罚款,计人民币2225元。合计共处罚款人民币34460元。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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