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河:筑牢禁捕“责任墙”守护河湖“生态绿”


(相关资料图)

“春天是鱼类产卵繁殖季节,附近是否存在非法捕鱼现象?职能部门对非法电鱼、网鱼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否下降?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徇私枉法的现象?”连日来,安徽省五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淮河干流,对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周边镇、村开展暗访。

“怀洪新河水源保护区禁止捕鱼,你们不知道吗?请你们马上收起刺网,跟我们回派出所协助调查!”近日,通过渔政监控系统,发现在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四陈渡口东500米处水域有人使用刺网捕鱼,相关纪检人员协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沱湖派出所对案发情况进行抓捕研判。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3人,查获作案工具蓝色塑料船一只、渔获物203.1斤、三重刺网4条。目前,本案已构成刑事诉讼,沱湖派出所正在调查中。

据了解,自2020年实施淮河流域全面禁捕以来,该县始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淮河禁捕退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多策并施,把监督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立足源头管控。通过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常态化监督网络,将“探头”延伸到一线,着力发现禁捕退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盲区,深挖严查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徇私放水等问题。2022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9次,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淮河流域“禁捕退捕”执法行动195次,查处案件44起,其中涉嫌犯罪移送案件22起,涉嫌犯罪人员45人。

注重终端治理。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水产制品生产环节、市场销售环节、违法处置环节,加大对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等单位的监管力度,禁止以“淮河野生鱼”等为噱头开展宣传营销。同时加强对餐饮场所的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食用野生鱼类等情况,实现从“河面”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督。

强化宣传引导。针对县内淮河支流禁渔期制度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在该县纪委监委的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宣传内容,通过深入市场、餐厅、码头等场所,扩大宣传覆盖面,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禁捕工作时间跨度长、反弹压力大。我们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持续跟进监督,保持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警惕‘破窗效应’,不断巩固淮河禁捕退捕工作成果,筑牢淮河生态屏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徐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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